王瑞安,男,1946年3月3日生,汉族,中共党员,中级职称,法律本科毕业,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现任河南金杞律师事务所主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杞县第十二届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2005年3月被开封市司法局、开封律师协会评为“十佳律师”,2005年12月河南省律师协会“先进个人”,2007年3月河南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律师”,曾任:政协杞县第七届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委员会常委、杞县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1995年8月任开封市企业家、法学家联合会理事,1999年12月被聘任为杞县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2000年11月任杞县大同中学法制副校长。该同志领导的律师事务所在199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2003年评为“十佳诚信律师事务所”。
该同志从事法律工作四十年,曾在杞县人民法院、开封地区中级法院、杞县司法局工作,特别是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年来,1991年度被市局评为“优秀律师”,1991年至1998年被杞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95年度被杞县宣传部、文明单位建设委员会评为“十佳政法干警”,199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998年荣获政协杞县第八届委员会“特殊贡献奖”,1999年至2001年被政协评为“优秀委员”和“优秀提案委员”,1999年度被开封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
现担任杞县人民医院、杞县林业局、杞县烟草局常年法律顾问,从1988年至今,先后担任过杞县人民政府、杞县城郊乡人民政府、柿元乡人民政府、西寨乡人民政府、高阳乡人民政府、苏木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又担任开封市油脂化工厂、开封县棉纺厂、开封市西寨林场、杞县崔林林场、杞县供电局、杞县标准计量管理办公室、开封市第二粮食机械厂、杞县工商银行、杞县信用联社、杞县汽车站、杞县红十字会、杞县百货公司、开封市线材厂、杞县第二化肥厂、杞县生产公司、杞县水利局、杞县劳动建筑公司、杞县木材公司、杞县桐木加工厂、杞县糖酒公司等多家法律顾问,多家报纸先后拍照发表了该同志热情提供法律服务、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的工作照,发表了《热血铸就人生路》一文,报导了他的先进事迹,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执业证号:16031991A0107
联系电话:13592146866 执业机构:河南金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