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 
  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根据司法部关于律师脱钩转制精神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现有专职律师9人,律师助理2人,辅助人员6人,全部为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一人。既有学识渊博的资深执业律师,又有才华横溢的律师新秀,并拥有较先进的办公设施和条件。本所律师具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通过代表客户参加商务谈判,拟定法律方案,制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代理诉讼、仲裁,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民商事活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在多年的律师生涯中,金明园律师以诚信敬业的工作态度,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从事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立足于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建筑工程、企业改制、产权置换等新型法律业务的研究与开拓,成功办理了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公司、金融、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本所为了充分保证办案质量,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业务学习、收案收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30余项管理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始终坚持律师专业特长和集体优势的有机结合,加强团结协作,集中群体智慧,发挥团队整体优势;一贯重视队伍建设,把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培养看作创业之本、发展之魂,特别强调律师的诚信执业和敬业精神,把为客户提供及时优质服务作为律师工作的最高理念。
  本所坚持“法律至上,信誉第一”的执业方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秉公办案,热情勤勉,尽职尽责,追求实效是本所的工作原则,精于法律,诚实守信,是本所的执业理念。
  2004年3月,本所被开封市司法局、开封市律师协会授予2003年度“十佳诚信律师事务所”。
  本所设有民事刑事法律事务部、医疗劳动争议法律事务部、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企业改制法律事务部,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
推荐律师

姓名:张献彬

出生年月:1958年10月
执业证号:16032002A184
电话:13700782338、5651512(办公)
特长:刑事辩护,疑难民事案件,建筑房地产纠纷
  张献彬,男,1958年10月出生,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1989年至1992年在开封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2年6月调开封市大梁律师事务所,曾任大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0年随着司法部关于律师脱钩转制精神推行,创办了合伙制开封金明圆律师事务所,现任本所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十几年的执业律师生涯中,张献彬律师始终将“维护法律尊严,匡扶社会正义”作为自己的职责,并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办案中他以诚实敬业的严谨作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业务风格,并以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承办了许多在当地及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经济、行政案件。如中国银行开封宋都支行行长王遂义、副行长郑安军、招商集团公司经理周玉宁涉案3700万元票据诈骗案,阎丽红投毒杀人检察院撤回起诉案,新闻媒体连续报导的某企业氯气泄露人身损害赔偿案和少年戚威烧伤索赔法律援助案等等,这些案件的成功代理,唤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法制效应。
  在从事传统诉讼业务的同时,张献彬律师立足于金融、房地产、建筑工程等新型法律业务的研究和开拓,从事经济案件的风险代理,并担当多家企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2001年张献彬受聘于中外合资泰来药业有限公司担任企业兼并专项法律顾问,解决企业兼并希百寿制药有限公司资产问题。在历时半年多的兼并谈判中,律师不仅提供了包括项目调查、风险预测、起草、审查股权转让合同和章程等法律文件,并参与谈判等法律服务,为完成泰来药业有限公司和希百寿制药公司的顺利兼并交接,提供了正确的法律保障。律师诚实敬业的工作作风,高素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广泛好评。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张献彬刻苦钻研业务、理论,加强自身修养。近年来,他撰写的多篇论文、理论文章先后参加省、市律协法学研讨会,并多次获奖。1993年4月他写的“段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一文,被杭州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定罪量刑之道》一书作为优秀辩护案例收录;1998年所写的论文《对实施新刑诉法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法律思考》、获开封市首界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一等奖。2002年张献彬律师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3年金明园律师事务所在他的带领下,被市司法局、市律协评为“开封市十佳诚信律师事务所”。
    2004年张献彬被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开封市第二届十佳律师”;2005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律师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姓名:梁永营

出生年月:1959年8月
执业证号:16031994A0101
电话:13700789878、5651512(办公)
特长:擅长担任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刑事辩护,金融房地产纠纷,疑难民事案件;
   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在河南开封市鼓楼律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至今在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从事律师执业10年。
成功案例
1、2001年,担任张进春抢劫案的辩护人,该案被告通过辩护,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2、2001年,担任张某挪用资金案的辩护人,张挪用资金187000元,通过辩护,被判有期徒刑5年;
3、2002年,开封市军分区诉张秋生腾房纠纷一案担任被告张秋生的诉讼代理人,法院判决驳回军分区的诉讼请求;
4、1999年,担任张海波伪证案一案的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被采纳。

姓名:文新兴

出生年月:1953年10月
执业证号:16031985A0091
电话:13837816880、5651512(办公)
特长:从事民事案件的代理及疑难案件的风险代理和刑事案件的辩护;
  1982年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河南省正言律师事务所,河南世纪行律师事务所执业,自2004年在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从事律师工作20多年,是河南开封市资深律师
成功案例
1、2000年代理当事人吴荣新诉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政府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法院一审判决胜诉,判决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政府赔偿当事人吴荣新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6019.37元,成功为当事人吴荣新讨回了公道,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随后,开封日报对整个案件进行了连载报道。
2、2000年接受河南通许县四所楼镇村民丁国中的委托,为其进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重伤害)的刑事辩护,该案经过三年五次审理,文新兴律师东奔西走,不辞辛苦,无数次的上访群众及调查取证,终于于2003年为丁国中作出无罪辩护,丁国中当庭释放。因此,为当事人丁国中洗刷冤屈,而文新兴律师不顾艰辛的意志力和法庭上雄辩的口才、超强的辨别能力深受当事人丁国中和家人的敬佩、感动。
3、为曾经轰动开封市的武松抢劫杀人一案中的武松担任辩护律师。

姓名:潘胜超

出生年月:
执业证号:
手机:13087008366 小灵通:5872655 办公:5651512
擅长:民商、非诉讼、及刑事案件代理
 潘胜超,男,39岁,汉族,法学研究生毕业,1994年正式从事律师工作,曾任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6年起在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
   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前后担任开封机电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长途通信开封线路话务局、中国农业银行郊区支行、东苑大酒店等2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前后共代理各类刑事、民事、经济、非诉讼等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其中:轰动全省倍受媒体关注的,兰考县公安局宣教科长刘利国滥用职权案、开封县一中校长齐勉受贿案、郑州七十一台夏利车司机诉天津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宣纠纷案、权步五等61户业主诉开封大梁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侵权赔偿案等等,均由其担当重任,出庭代理。
   近两年来,随着民营企业发展,又率先涉足企业改制,不良资产的收购等业务开拓,特别是在2004年做为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与中 国华融不良资产联合有限公司,美国摩根公司合作,购买了上亿元不良资产,并成功地实施了资产有效转化。因业绩突出,从1999年之后多次被评为司法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02年开封电视台菊城纵横栏目又专门为其做了“人物专访”。  
郭志喜
男,1955年7月出生,现执业于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1998年7月,取得律师资格,证号:169855070442,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律师执业证号:16031998A0104。联系方式:13781113966
吴天路
男,现执业于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3503785712

姓名:马勇

出生年月:1971年3月 执业证号:16031996A0064
手机:13839997130 小灵通:5638353 QQ:717121699
email:mayonglvshi@sina.com
擅长:刑事案件、民商、非诉讼(资信调查)

详细资料:中鼎网

 
杜五林
    1965年9月出生,1991年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法律大专文凭,1997年10月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7月被授予律师资格。资格证号:169855070441。2002年5月取得律师助理证,在河南金明圆律师事务所从业至今。
    手机:13700786277
孙全保
    手机:1372327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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