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权申请人是指依法登记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执业律师。执业律师作为维权申请人向中心提出维权申请,需出具所在律师事务所书面意见。紧急维权事件,按开封市律师协会突发维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程序处理。
2.同一维权事由,集体来访申请维权时,应推出代表,最多不得超过3人。
3.维权申请人应写清律师事务所名称和真实姓名,提供详细地址或电话,以便中心联系和反馈处理情况。
4.维权申请人应据实向中心告知侵权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侵权事实的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5.在维权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律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利用律师身份或者律师事务所名义炒作个案,不得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不得干扰正常司法活动。
6.维权申请人应自觉遵守中心来访和维权工作规定,听从工作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