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律师要做到“五带头”
——赵平义副局长在律师党课教育上的讲话
2010年5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市区的全体党员律师、入党积极分子和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集中在这里上一次党课,这也是落实我们下发的律师工作意见的内容,市局党委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强调要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并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今天学习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学习司法部下发的文件,标题是: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二是就我市律师党建工作我讲几点意见,请同志们认真学习,作好记录。
     今天党课的题目是:以律师党建工作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与同志们一起交流学习
     一、 认真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党的十七大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几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2008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紧紧围绕协调利益、化解矛盾、规范服务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行业规模较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工作基础较好的律师、会计师等行业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加强新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2008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努力为探索、加强新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新鲜经验。4月,周永康同志在司法部呈报的有关材料上批示:“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共产党员律师,应当成为律师队伍中坚力量,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今年初,周永康同志在有关报告上批示:“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尽快在律师队伍中建立起党的组织,并充分发挥作用。”3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司法部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在律师行业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李源潮同志批示:“加强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十分重要,是保证党对律师队伍领导的重要基础。中组部要按近平、永康同志指示,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律师系统的党建工作,并与司法部一起抓好有关任务的落实”。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周永康同志,分别在司法部报送的《关于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也作了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出这些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律师队伍建设、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使我们深受教育和鼓舞,也为我们做好律师工作,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律师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积极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鲜经验,不断开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去年以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加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1、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党组织把组织建设作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点,加强协调、全力推进,使党组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律师行业全覆盖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党总支已有六年,力争在今年建立党委,市直ⅹ家律师事务所,已单独建立ⅹ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一个联合党支部,县(区)ⅹ家律师事务所ⅹ家国资所建立有党小组,另ⅹ家也有党员,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已建率和覆盖率都已达到100%,基本做到了哪里有律师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律师,哪里就有党的工作。
     2、律师行业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普遍加强。我们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首位,注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律师的思想,组织广大党员律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引导广大党员律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执业观,使广大党员律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广大党员律师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和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参与专项维稳活动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实现我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3、律师行业党的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一年来,全市律师行业以保障组织活动,发挥模范作用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已在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立了“三会一课”等六项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在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中,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充分考虑律师职业的特殊性,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员律师及时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通过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探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党员律师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不断拓宽党员律师服务群众的渠道。
     4、律师行业党的作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全市党员律师始终着眼于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党员律师带头示范,在近几年中,党员律师被投诉的现象大幅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率稳步上升。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努力,尽管我市律师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
     (一)对加强律师党建的认识存在偏差。一是对律师行业等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认为律师行业属于新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人、财、物不是国有的,律师要自己养活自己,对在律师行业搞党建底气不足,担心党建工作抓多了,会引起广大律师的反感和抵触。二是对律师党建工作积极作用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认为,抓律师党建工作会分散精力,不利于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把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割裂开展、对立起来,忽视了律师党建工作的政治保障和推动作用。三是对抓律师党建工作的目的存在偏差。有的律师事务所只是把党建工作当作一块“金字招牌”,用来联络领导、“包装”自己、招揽业务,没有真心实意抓律师党建工作。四是对律师属性与抓律师党建的必要性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律师忽视了“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认为自己是自由职业者,靠本事吃饭,能赚到钱就行,参加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无所谓,党性意识、党性观念比较淡薄,对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这些对律师党建工作认识上的误区和偏差,与科学发展观极不适应。
     (二)、党员律师开展业务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矛盾突出。律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时间的不确定性和工作的流动性。律师坐班的时间很少,大部分时间在所外办案。律师流动性大的工作特点,导致组织生活时间不能保证、人员不能到位、内容不能落实,使党员律师的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党员律师的集中教育和日常管理很难落实到位,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无法形成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影响了律师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影响了律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对本所事务没有决定权,在发挥作用上有待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律师事务所多数是合伙制的,合伙人决定律师事务所的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部门都无法干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对律师事务所的人事安排、收入分配、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无决定权。一些律师事务所主任不是党员,形成管党与管所、管党与管人、管党务与管业务相脱节,党组织难以融入律师事务所主体工作,削弱了党组织对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无法发挥党组织对律师行业的指导作用。
     (四)、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精力不足、党务工作不熟悉,在党务工作人才培养还需加大力度。目前,多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他们既是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负责人,又是律师业务的顶梁柱和创收的主力,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任务极其繁重,难以抽出必要的精力用在抓党建工作上。另外,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没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缺乏做党务工作的经验,抓党建工作力不从心。
     (五)、律师行业党的新鲜血液补充乏力,在发展新党员工作上还应加大力度。律师行业作为一个朝阳产业吸收了大量青年人才,形成一个朝气蓬勃的高知群体。但是律师党员比例仍然偏低,特别是年轻党员比较少。有些年轻律师对党的组织工作了解不够,参与的热情不高,认为入党后会议多、学习多,还有党纪约束,影响业务开展;而从业时间长的老律师则选择加入民主党派,能够广泛接触社会各界,拓展案源。在近几年,我市在年轻律师队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的力度还不够,每年只有一至二人加入党组织,工作方法还需要改进。如果律师新党员的发展速度不够快,将影响律师行业、律师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党员律师要做到“五带头”
     广大党员律师要找准党建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要做到“五带头”。
     1、要在政治建设中起带头作用。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对于坚持党对律师工作领导,确保律师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正确方向,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扩大党在律师行业的影响力,努力使律师行业党组织以及律师党员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2、要在律师事务所基础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基层组织者,是律师服务功能的承担者和体现者。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要切实承担起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的管理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人员管理、业务管理、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堵塞在案件管理、业务质量、收费等环节存在的漏洞,特别是对涉黑等“三类案件”的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要明确分工一名副主任负责,并按照时间要求和工作程序及时上报。建立健全六项规章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运行机制,维护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形象。
     3、要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起带头作用。今年,我们要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三项活动中要评出先进:(1)警示教育活动要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2)基层管理先进律师事务所;要积极争创市、县两级优秀律师事务所;(3)争创“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律师”活动。已制定出具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律师网上发布,希望全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全体律师党员积极参与活动,积极争创先进。在今年“七一”前夕,要评出先进,通报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布,被评出的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员,七月份要组织他们到外地学习考察。通过活动开展,在律师队伍中掀起争先进、创一流的高潮。
     4、要在抓亮点工作上起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今年,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开展了三项亮点工作,一是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二是企业法律顾问团工作;三是要积极落实市司法局2010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8件实事,其中一件是全市律师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未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确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减半收取律师代理费。市局制定出了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8件实事考核细则。律师党员应发挥自身优势,为我市律师工作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5、要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起带头作用。目前我市律师共有ⅹⅹⅹ名,今年办理新证后估计能达到ⅹⅹⅹ人左右,党员律师(含实习律师)共有近ⅹⅹ人,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警示效果的好坏,群众看着党员律师,只要我们全体党员律师、入党积极分子模范带头,认真学习文件、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执业行为,以自己和实际行动影响周围的律师,相信这次警示教育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同志们:各党支部要为律师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律师党员为各种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组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要发挥党组织作用,为律师党员在大型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业务工作创造条件,全方位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在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党员亮牌上岗,开设律师党员示范岗、先锋岗等做法,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律师党员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律师业务开展的政治保障作用,把律师党建工作与律师业务建设结合起来、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20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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